【2003-12-10】同志怒吼 爭六大權益 要自由呼吸
[b][color=Sienna]同志怒吼 爭六大權益 要自由呼吸 2003/12/10[/color][/b]【記者梁欣怡/報導】
「義務統統有,權利統統無。」一群同志工作者昨天為同志權益發出怒吼!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台灣高達36%的同性戀人口曾親身經歷人權侵害及歧視,帶給他們傷害最深的首推校園,甚至有三分之一的同志曾被家人言語歧視;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同志們要求政府不能再繼續漠視社會無所不在的歧視,還給同志隱私、媒體、教育、工作、參政、公民等六大權益,讓同性戀者也能在這塊土地上自由自在、沒有壓力、不被汙名地活下去。
台灣同志人權協會今年針對同志社群進行一項問卷調查,在完成的1978份有效問卷中,80%受訪者是同性戀、16.6%為異性戀、3%屬雙性戀或不願表明性向。
調查結果顯示,36%同志曾親身經歷人權侵害及歧視,60%則曾目睹、耳聞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異性戀或雙性戀、不願表明性向的受訪者中,分別也有12.9%、4.7%的人曾因被懷疑是同性戀而受到侵害及歧視;更驚人的是,76.2%異性戀、71.4%雙性戀、不願表明性向者曾目睹過這類歧視事件。
當進一步問到台灣最常發生同志人權侵害及歧視的場所時,36%的人都指向校園,31.6%認為是在家庭,24.1%說是在工作職場。台灣同志人權協會詹銘洲指出,讓人傷感的是,有三分之一同志在原本該是最溫暖甜蜜的家中,仍會因為性傾向遭受家人的言語歧視。
詹銘洲進一步解讀,工作職場的歧視比例看來僅24.1%,但事實上很少有人願在職場公開自己的性傾向,由此可見,台灣工作職場對同性戀的歧視、人權侵害的「黑數」有多高。
「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力促同居伴侶法通過」、「爭取同志組家庭、領養小孩」分別高居同志票選權益政策的前3名,另外,像是保障同志人身及生活安全、工作權、與同志伴侶間的財產繼承權、防止司法不當侵害隱私等,也都是同志們所要爭取的。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強調,加拿大、荷蘭的同志早有結婚、同居、領養小孩、參選公職的權利,國家亦通過人權法、反歧視法予以保障,行政院連12月10日要將人權法草案送立法院的支票都跳票,執政黨如何能口口聲聲談人權立國?
台灣新社會協進會秘書長林深靖則以副總統呂秀蓮最近的愛滋天譴說為例,譴責呂秀蓮做了最壞示範,尤其她身兼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召集人,發表此項言論十分不恰當。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tim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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